财政援助(第四章资金)的返还

 

学生退学时对第四章基金的处理

当联邦第四章拨款或贷款援助发放时, 但接受者未完成登记期, 法律要求TSC计算学校和/或学生必须返回第四章项目账户的金额.

学生开始提款的日期用于计算第四章资金回报公式中使用的百分比. 从第一次上课到提款日期的天数除以支付周期(学期)的天数等于第四章基金所获得的百分比. 如果退课日期是在学期的60%点之后, 该学生已经获得了100%的第四章资金.

如果学生至少有一门课没有亚洲博彩平台排名中国博彩平台通过考试, TSC需要使用期间的中点(代替官方提款日期)作为学生最后出勤日期的文件来计算第四章资金的返还金额.

第四章资金返还程序

  • 如果学生获得的第四章助学金和/或贷款援助的总金额低于支付的金额, 或代表, 学生, 这些金额之间的差额必须按照以下优先顺序返还给第四章项目(不超过最初支付的金额):
    1. 无补贴的FFEL Stafford贷款
    2. 补贴的FFEL Stafford贷款
    3. 加上帐篷贷款
    4. 联邦佩尔助学金
    5. 联邦SEOG补助金
    6. 其他第四章援助(不包括FWS)
  • 学校和学生共同承担归还第四章援助的责任. 学校返还已经支付给学校的“不劳不获”的第四章资金,用于支付学生从第四章赠款和/或贷款项目中获得的机构费用.
  • 学校必须在学校确定学生退学之日起30天内归还联邦计划的第四章资金.
  • 如果学生欠第四章项目的资金, 学校将在确定学生退学后的45天内通知学生. 从学校通知之日起,学生有45天的时间对超额付款采取行动. 如果学生的部分不劳而获的第四章资金包括联邦补助金, 学生必须支付不超过学生负责归还的初始金额的50%. 不需要立即偿还未赚的贷款金额,因为学生根据本票中的条款或条件偿还贷款给贷款人. 学校将在决定学生退学后的45天内通知贷款人.
  • 在注册期间,不得向学生支付额外费用. 如果学生没有偿还欠第四章项目的金额,或者没有与美国政府达成令人满意的付款安排.S. 教育部, TSC将向国家学生贷款数据系统(nsds)报告学生收到的超额付款. 在解决问题之前,学生将失去进一步获得第四章援助的资格.

在正式人口普查日期之后完全退出的学生也应参考联邦财政援助满意的学术进步标准.

关于非正式退出的说明: 第四章资助是在学生将在获得资助的整个期间上学的假设下颁发的. 当学生退学时, 无论是正式的退学还是非正式的(比如学生刚刚停止上课), 学生获得的助学金数额必须确定. 如果支付给学生的金额大于所赚取的金额, 未赚的钱必须退还. 学生收到的经济援助可能欠回其获得资助的项目. 至少有一门课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将被评估,以确定他们是否非正式退学(停止上课),或者他们是否必须证明他们在支付期的60%点之后参加了与学术相关的活动. 在大多数情况下, 如果学生不能证明他们在付款期的60%点之前出勤, 机构可以使用支付周期(学期)的中点作为最后出勤日期进行计算. 学术相关活动的例子是考试或测验, 教程, 基于计算机的指令, 学术建议或辅导, 学术会议, 完成一项学术任务, 纸, 或项目, 参加学校指定的学习小组.

在正式退出或非正式退出之前, 学生应参阅课程时间表和目录以了解完整的政策. 联系财政援助办公室在Arnulfo Oliveira学生服务中心或致电956-295-3620了解更多信息和初步计算. 在退出之前与财务援助顾问交谈对于确定学生是否将欠财务援助计划和/或机构的资金非常重要.